dhl下单-防疫物资出口:多渠道新规汇总,dhl上门取件电话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发布于:2021-04-09
dhl下单-防疫物资出口:多渠道新规汇总,dhl上门取件电话0769-21680870, 为进一步加强对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安全监管,近期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相继发布了《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2020年第12号)等相关文件。
dhl下单前先了解下“5和12号公告”中涉及5类医用物资
1.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出具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提交出口医疗物资声明。(5号公告)
2.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提交电子或书面声明。(12号公告)
“53号公告”涉及其他7类医用物资
1.提交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出具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证明。
2.提交质量安全承诺声明。dhl上门取件电话0769-21680870
dhl下单前需知道的资料:非医用口罩
1.针对中国质量标准的验核。不在市场监管总局提供国内市场查处的非医用口罩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内的,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申明,海关接受申报,予以验放。
2.针对国外标准的验核。凭商务部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和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申明进行验放。
自53号公告发布以来,海关加大力度严查防疫物品出口瞒报、误报、伪报、漏报、错报等违规事件。报关人工验放,时间拉长,资质不全退单,基本上达到100%查验。
受空运价格涨、货物资质不全、货主瞒报、货盘不实等各种因素影响,不少货代/报关行已经开始拒绝接医疗物资。请珍惜还在接防疫物资出口的小伙伴吧,且行且珍惜!dhl上门取件电话0769-21680870
海关总署通报三起违法违规出口医疗物资典型案例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规范医疗物资出口秩序,防控不合格医疗物资出口,对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具有重要意义。海关总署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商务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并发布了海关总署2020年第53号公告,将11类出口医疗物资纳入法定检验,全面强化医疗物资出口监管,严把医疗物资出口质量关,严厉打击出口医疗物资违法违规活动,依法从严从重从速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出口医疗物资案件。现通报三起典型案例。dhl上门取件电话0769-21680870
出口医疗物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海关将依法履行医疗物资出口法定检验的职责。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出入境快件企业、交通工具所有人和运营人等参与出口医疗物资的市场主体,在出口医疗物资时必须严格履行如实申报的责任。对如实申报的守法企业,海关将一如既往提供通关便利;对于通过伪瞒报、夹藏、夹带等方式逃避法定检验,或出口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医疗物资冒充合格的违法、失信企业,海关不仅给予行政处罚,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海关还将采取下列惩戒措施,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dhl上门取件电话0769-21680870
一、企业被行政立案调查的,正在申请认证高信用企业的,海关将终止认证;处罚决定作出后,处罚信息将作为企业信用管理的依据,降为失信企业的,海关将对其进出口货物采取100%查验、全额担保、不适用“两步申报”制度、不予免除查验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不适用汇总征税制度等惩戒措施。
二、企业被刑事立案侦查的,暂停适用相应高信用企业管理措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认定为失信企业,对其采取上述惩戒措施。
三、企业违法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后,海关将根据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将被处罚企业的违法信息归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开展协同监管或联合惩戒。包括限制申请配额、限制申请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限制向金融机构贷款等。
四、企业被处罚的,海关将向商务主管部门通报企业被处罚信息,由其暂停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海关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的决定对该企业的进出口货物不予办理报关验放。
五、从事市场采购的企业违法的,海关将企业的被处罚信息通报商务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资格。
六、报关企业、出入境快件企业对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的,海关在对其处以罚款的同时,将视情节暂停其报关业务。
七、海关将加大对被处罚单位违法情事的曝光力度,除在海关总署、直属海关互联网站和地方信用网站公开被处罚单位相关信息外,还将通过微博、微信等客户端以及各种媒体将案件信息公之于众,使违法者无处遁形。dhl下单,dhl上门取件电话0769-21680870。
dhl下单,广东敦航物流从事物流行业15年,在物流行业具有良好的口碑,2020年5月份dhl燃油附加费为11%,dhl上门取件电话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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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被行政立案调查的,正在申请认证高信用企业的,海关将终止认证;处罚决定作出后,处罚信息将作为企业信用管理的依据,降为失信企业的,海关将对其进出口货物采取100%查验、全额担保、不适用“两步申报”制度、不予免除查验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不适用汇总征税制度等惩戒措施。
二、企业被刑事立案侦查的,暂停适用相应高信用企业管理措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认定为失信企业,对其采取上述惩戒措施。
三、企业违法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后,海关将根据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将被处罚企业的违法信息归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开展协同监管或联合惩戒。包括限制申请配额、限制申请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限制向金融机构贷款等。
四、企业被处罚的,海关将向商务主管部门通报企业被处罚信息,由其暂停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海关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的决定对该企业的进出口货物不予办理报关验放。
五、从事市场采购的企业违法的,海关将企业的被处罚信息通报商务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资格。
六、报关企业、出入境快件企业对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的,海关在对其处以罚款的同时,将视情节暂停其报关业务。
七、海关将加大对被处罚单位违法情事的曝光力度,除在海关总署、直属海关互联网站和地方信用网站公开被处罚单位相关信息外,还将通过微博、微信等客户端以及各种媒体将案件信息公之于众,使违法者无处遁形。dhl下单,dhl上门取件电话0769-2168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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